中广网贵州12月20日消息 12月19日,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。
意见规定,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于200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到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办办理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手续,并现场摄像;考生于2008年1月24日至1月25日到报名所在的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办领取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。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7日至3月16日(各地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考试地点在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田径场。考试项目为100米跑、原地推铅球、立定三级跳远、800米跑。每个项目40分,总分为160分。
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到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、特区)办理报名手续,并现场摄像,领取由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办打印的《贵州省2008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》。考生持此表及身份证到所需报考院校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。
省招办特别提示,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,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;未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,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所在的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办办理文、理科类报名手续,参加6月7日、8日的全国高考,并继续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。报考省外院校美术设计类和音乐师范类专业的考生,必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。(宋黔云)